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是一个通过组织来组织学生的创新小组或实验项目研究小组或创新方案的实验计划项目研究小组,在导师的指导和协助学生下,学生可以自己的方式和方法进行创新方案的研究和发现现实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并进行指导和协助学生实施并进行信息分析处理和撰写总结等基础性的研究工作,以研究和评估学生学生如何发现问题和提出问题的解决方案、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兴趣和能力的项目。

“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申请主要面向全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二、学士学位以上的学生。申请者应该努力培养学生成为学习成绩和科研能力优秀、具有较强创造性的学习能力和能力强的高中生或大学本科毕业、实践动手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比较强的学生或者研究人员、对大学期间所参加的学术活动、科技活动或的相关学术研究活动和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具备较强的科研意识和独立思考能力以及一定的科学发展意识和独立思考能力以及较强的探索和创新精神,并且具备一定的从事科学研究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申请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团队,每个团队由3-5人组成。鼓励跨领域和跨学科相互交叉和融合,鼓励跨学校、跨专业,以单独或者多种方式进行联合申报。

申请的项目通常要求申请者有一名具有正规大学学士学位或正规大学硕士学位以上或者副博士学位的指导教师。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自由选择是否提交作品集、还是提交设计作品集。项目申请时间一般为1-3年。通常综合性课程学习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1)与课程学习有机结合,从课程学习的基础上独立开展专业研究或者是引伸出的研究课题;(2)这种综合性的、开放式的课程学习的方式也可以是专业课程学习和综合性课程学习中延伸出的课题或者是研究方向的课题以及能够帮助学生培养自己的研究兴趣和能力的课题;(3)结合大学的各个课程或者是有关重大研究项目,可由学生自主寻找能够独立开展专业学习和实践研究的课题;(4)由学生的兴趣和专业方向自主选择寻找可行性研究课题或者具有较强实用性的与专业课程学习或者综合性课程学习相关的课题。

(1)由学院进行初审,获得学校审核、审核和录取通知书后报送到学校教务处。(2)由有关学科专业和相关领域中中级职称或者以上专家学者及各级领导教授共同组成的评审组,采取申报项目组成的专家委员会通过集体会议或者专家研讨会以及国际学术交流会或者专题研讨会研讨会和网络讨论会等形式对各个项目进行审核和评估,提出专家委员会或者评审组的评审意见。(3)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两个工作日后申请人应尽快将录取项目报送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招生办公室主任或校长的审核意见和录取结果通知申请人、发布,同时向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登记录取结果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1、“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实行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制。(1)制定学习计划。项目申请人在接到审批官员的电话和邮件确认合适的研究计划项目后,应正式递交申请并按要求填写《“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请表》,制订科学合理、详细周密的研究计划和的实施方案等内容,并充分考虑该研究计划项目的申请结果有效性和经济效益。(2)心电图检查。项目研究要完成或者实验进程已经的目标以及下一步实验或改进方向,项目完成的学生应提交《“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论文和研究报告的中期检查报告》,内容包括:实验的目标和完成时间的要求,目前的进展和问题,下实验或改进方向以及研究计划等,下一步实验或改进方向将组织该项目的一次中期检查,并提出实验与研究改进的建议。(3)结题报告。项目结束研究工作后,项目负责人应撰写《“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指导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报告》,并附上实验或研究工作期间的心得体会等相关材料和文件资料如图片、证明文件和资料等,由“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相关指导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研究项目委员会的相关成员对该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进行结题验收。(4)项目教学质量。在研究项目申请和实施工作过程中,如发现有需要变动研究项目的负责人、变更研究目标和项目内容、增加研究人员,提前或提前半年申请结题等事项,项目负责人应提出相应的书面报告,经项目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再报请学校批准。

4、“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的管理也就是说科研项目管理不同于一般科研项目的管理,因此这个过程中会涉及到项目的主要管理内容(核心内容包括项目计划、国家大学研究生入学申请申请规则制定以及项目计划安排、批次约束)、项目研究方向设计以及参与项目的专业选择、申请者保护和申请与资格审核以及以及相关的教学科研资源保护、过程监控等科研项目管理流程中的具体操作方法及流程问题。

1、“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以及项目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供的科研项目资助经费和国家科学技术支持计划,经费由教育部拨款、中央财政支持的专项资金和学校自行配套、国家拨款以及学校提供的学校科研项目资助经费或资助学生的个人研究经费及相关科研项目资助等组成,资助经费额度每个项目不少于1万元人民币,学校资金和科研项目经费主要由学校资助和科研项目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管理办公室的管理和使用,严格遵守学校的申请管理和使用申请程序及相关规章制度。

2、申报项目被学校委托申请资助人进行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并获得余下的资助研究经费在申报项目立项后,学校审批通过并将划拨50%的资助研究经费用于项目中期研究生申请的实施,项目中期的研究生申请审核通过后,再申请资助人提交申报材料并获得余下的50%的资助研究经费。

3、资助经费的支出主要由项目的研究人员在教师的指导下自主使用,资助经费主要主要用于资助与课题开支和住宿费的支出相关的项目相关研究费用的支出,如信息和数据资料的收集、的支出以及学习和实验、打印或复印,实验材料和试剂药品的采集和购置,图书馆的支出以及在实验室、实验室和科研机构的活动等必须的交通的费用和住宿费支出等。

2、对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及参加者,这些项目都将发给一份结题验收通知书。对教学或科研成果突出的项目,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可按照《南京农业大学关于申请奖励学分的要求》申请奖励学分。

3、学校对于指导教师还会给予一定的学费或生活费补贴,补贴方式一般为15--20学时/学分/年,项目指导教师完成并通过考试合格达到学校要求后就可以开始给指导教师发放奖学金。对负责任的老师指导、帮助学生提高学习成绩、且成绩突出的学生,教学质量优秀或者学术将进行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