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1日,国家测绘地理信息测绘机构资质管理规定国测管发〔2014〕31号2号文正式发布修订后的《测绘资质管理规定》。该《规定》包括权利和义务法律责任与适用范围、受理条件以及材料准备与受理、审查与决定、签证申请程序与延续、监督管理、罚则、申请办理程序等共7章37个部分,自2021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

第二章测绘资质管理第一条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测绘资质证书,并在测绘资质审查机关批准或者审查机关批准的范围内从事测绘活动。

测绘资质各专业范围的等级划分标准及其等级划分的具体要求及评分标准由《测绘资质测绘资质等级划分标准》规定。

设区的市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有条件的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受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甲、丙、丁级测绘资质申请并提出初步审查意见;可以委托有条件的县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受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甲级或者乙级测绘资质申请并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2)具有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体系、质量控制体系和技术组织机构建立健全的图籍资料管理体系,测绘以及相关业务知识和文书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及保密管理制度和条件;

(四)具备与申请人所从事测绘工作范围相匹配的测绘知识和能力(特殊专业申请除外)。

第七条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测绘资质审批办公室会定期将测绘资质行政许可的依据、时间和地点、程序、办理程序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的目录等向社会公布。

(一)企业法人证书复印件或者事业单位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的户口本复印件及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信或者聘任机关的介绍信;

(二)符合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工作证明或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航空航天与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证明和其他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年限证明材料或者任职时间证明,工作证明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学历证明或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证明和培训证书复印件等的原件及复印件;

(1)符合要求的仪器设备所有权为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及省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测绘地理信息质量检定机构出具的测绘地理信息质量检定资质证书或测绘地理信息质量检定机构出具的;

(一)符合要求的专业需要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复印件以及与测绘及测绘地理信息系统等相关专业相关的技术或者管理工作经历证明以及相关专业的工作年限证明材料或者学历证书的复印件一份以及职业技术证书复印件一份电子扫描件1份以及工作证明,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或者电子扫描件2份;

(二)符合要求的仪器设备所有权证明及质量检验合格证书或省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管理部门批准或认可的测绘专业仪器设备质量检定机构颁发的检定证书复印件;

(六)与所申请升级专业学习专业课程相关的测绘工作经验证明和测绘技术实践经验证明等相关材料。

申请本科专业超出录取通知书专业录取通知书范围的单位,应当提供上述第(一)至(五)项材料的复印件。

第十一条 拟从事测绘资质管理工作的生产、开发和保护、利用属于国家秘密范围测绘资料的单位,其从事测绘资质管理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上述属于国家秘密范围的测绘资质测绘资质申请条件,并向测绘资质的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有关书面材料:

(一)有正式成立3年以上的法人,无违法违规事实;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测绘资质认定工作的专家咨询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月内作出不予受理申请、审查受理申请人的申请材料或者予以受理的决定。

2月份行政复议申请办理时间第十二条各省级测绘资质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月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申请人在三个工作日内个工作日内仍不能作出延长期限的决定的,经审批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应当作出延长期限的决定,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决定书面形式移交给申请人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

申请人或者其直系亲属符合法定条件 申请行政许可且其直系亲属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测绘资质审批机关作出予以申请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受理申请行政许可的决定,通过本申请资质审批机关根据当地人民政府批准的审批结果向社会公布信息并在5个月内作出审批结果。

经公示期满全部申请材料齐全且无异议的,或者有申请证明材料齐全且经公示期满无异议且无申请条件符合要求的,测绘资质审批部门审核后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于30日内完成全部申请并且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单位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资质证书。

如果想申请甲级奖学金的等级和专业范围也是申请甲级的,不受前款规定的影响。

第十七条申请办理有关测绘资质单位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姓名或者名称、单位注册资金或者经营地址、主要负责人姓名或者法定代表人等事项发生变更的,申请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核准的批准或者审核决定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日内,向测绘资质登记管理机关提出变更的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扫描复印件或者电子版:

第二十四条省级人民政府 测绘资质管理机关在换发新的测绘资质证书的同时,应当将原测绘资质证书的副本交回省级人民政府测绘资质管理机关。

测绘资质单位遗失测绘资质证书无法及时申请补领的,应当携带申请人在中国内地政府测绘资质证书管理机构登记的测绘资质证书上刊登的遗失声明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遗失原件复印件及补领证书的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同到测绘资质单位的登记管理地方政府测绘资质证书管理机构办理证书遗失补领手续。

第二十条 测绘资质单位是已经转制或者合并的,被转制或者合并单位的测绘资质条件不可以取代原测绘资质单位转制或者合并后的新测绘资质条件。

测绘资质是可以分立的,分立后的测绘资质不受本规定第十六条的限制,可以重新申请具有国家测绘管理机构或者国土资源相关部门认可的相应地理信息系统和专业范围的测绘资质。

第二十二条 实行测绘资质信息公布制度。测绘资质管理办公室和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于每年2月底前,通过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按照规定工作的单位应当及时向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本年度报告或者上一年度测绘资质年度报告,并向各类媒体进行查询或者报送相关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均可查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实行测绘资质巡查制度。第二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的国土资源和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有时间和频率不定期地对测绘资质单位执行国务院《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和《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监督检查和监督检查。

省级测绘资质管理中心和省级测绘资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内测绘资质巡查工作具体实施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每年巡查比例不少于本行政区域内各单位以及具有测绘资质单位人员工作总数的一半以上。

监督检查部门可以委托国土资源部或者测绘地理信息行政管理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组织开展测绘资质调查等相关监督检查单位是否具备相关资质条件,并由监督检查部门事先向被巡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发出书面通知,告知巡查单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及其主管工作人员如需巡查内容和具体进展情况等事项。巡查结束后,巡查组要及时向被巡查的单位书面反馈巡查结果。

因没有取得 测绘资质单位而无法取得测绘资质的或者正在从事相关的测绘活动被依法查处的,和上级机关查处的被依法查处的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违法事实、处理结果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的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和测绘资质机构及其有关工作人员及时向上级机关报告违法事实单位报告和处理结果。

第二十七条 测绘资质单位违法从事测绘地理信息服务活动的,各级测绘地理信息服务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机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和监督检查及行政处罚。

(一)在测绘资质使用情况的说明和日常信息公开过程中申请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隐瞒有关材料的真实性、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能够证明其测绘资质使用目的或者作用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的;

(一)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资质证书从事测绘工作的;

(2)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保密规定加工、占有或者使用和利用相关技术资料或者测绘成果等资料,是因为存在泄密或者失泄密隐患被查处的。

(一)有本规定第三十一条的情形之一且没有行为能力的;

(2)承担国家投资的测绘资金项目,或者在取得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测绘资质证书6个月内仍不提交有关测绘成果资料的。

未取得国家安全机关认可的测绘资质的测绘人员在开展的工程建设或者其他国家安全测绘活动中,因泄露国家安全信息而被国家安全机关查处的,测绘资质审批部门将被依法撤销或者吊销其测绘资质证书。

第五条各类测绘资质管理机构 依照本规定作出的缩小测绘资质管理专业范围、降低标准测绘资质等级、吊销测绘资质证书的有效期限、办理其他相关审批手续等决定,由测绘资质管理的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实施,其他决定由各级人民政府的测绘地理信息发展等相关行政管理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和可能被认定为违反本规定实施的行政处罚决定。

对于发现有关单位或者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 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机关的执法机构及其机关工作人员的所在单位或者直接责任人在测绘行政执法和监督管理过程中有职务违法行为或者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取消许可资质证书资格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

第三十六条 关于中外合资、合作经营的中外企业来华测绘资质的申请、《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申请中外合作企业测绘资质和审核申请材料等事项依据《外国的组织或者单位申请中外合作企业测绘资质与合作经营企业的管理办法》和国土资源部测绘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章附则》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自2014年8月1日起颁布实施。2009年3月12日国家测绘局发布的《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同时修订颁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