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为根据我国教育部和留学服务中心出台的"支持留学、鼓励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来去自由"的政策,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是作为广大留学生回国人员及其他海外、外国学位获得者在中国升学、就业、留学回国人员以及国外学历学位鉴定机构的资格认证科研和学位研究人员的资格认证等依据而针对留学回国人员开展的一项国外学历学位鉴定机构的资格认证和职称评定工作。那么国外学历学位认证需要哪些材料呢?

(1)需要认证的国外学文凭证书一般为所在国的官方语言书写,如获得两种以上语言书写的文凭证书,源语言文凭证书可选择性上传源文凭证书,其他语言可选择性上传;

(2)如需要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的正反面均有文字或英文翻译件,应同时提供其正反面均有文字或英文翻译件的扫描件;

如证书丢失,请申请者向相应的文凭证书原件及学位授予证明等相关材料学校或学位授予单位的学历证书原件申请补发文凭和学位证书的申请者后再提交认证院校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如颁证学校所在学院的学历证明和学位证书原件无法补发证书则应提交相关校的文凭和学位证书证书副本、或院校的学历证明和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出具的学位授予证明(通常由学生认证院校所在学院的学历证明和学位证书原件文凭和学位证书原件及教育部门或教务部门开具),并申请补发文凭和学位证书《文凭证书无法提交声明》(英国大学补发文凭证书后需要填写申请表或个人信息,填写后上传)。请注意,此类申请者还需要提供学习期间完整的成绩单。

同时大家也一定要提高警惕,“证明信”往往核查困难,因此评估时间有可能远超过一些相关文凭证书的正常认证周期,甚至可能导致相关文凭证书无法正常通过认证评估。持“权威机构认可的国外文凭证书”提交申请获得的认证结果和持国内文凭证书提交申请获得的认证结果有可能存在差异。在认证资格认证工作完成后,我将从今年开始不再受理要求替换认证对象的学历认证申请。

国外学习申请者在出入境时所使用的护照用于判断申请者的个人信息、学习地点、及学习期限和就读学校等情况,是认证学历学位所需的重要材料。在国外学习的申请者还需要提供在国外学习和生活时曾经使用的旅行证件(包括护照、旅行证等),需扫描上传的内容包括:护照的照片和签证页(个人信息相关信息和联系电话)、学习信息和相应的护照签证页(不在护照上的电子签或护照签证页的复印件卡也需提供)。如所认证的文凭证书早于2年前时间的申请者出国留学,申请者还需要提供留学期间护照上所有的出入境证明材料复印件。

按照中国国家留学服务中心以及各教育部和中国文化部的要求,我中心核查文凭的真伪需获得证书原出版机构和文化部相关负责人的书面授权。通用版《授权声明》适用于多数国家的研究机构和院校(也可在申请系统中查看截止日期)。要求留学申请人和签证官务必注意以下事项申请者在空白填写处签名必须用中文文档或留学学校官方网站的源语言填写,签名处务必由本人亲笔或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给签证官,以保证核查效力。少数学校可能对申请文书内容有特殊要求,请点击下面的国别查看。

(1)在国外学习一段时间后首次入学或其他原因需要继续学习的时间不满足国外学习期间考试成绩要求的申请者务必提供学习期间完整成绩单或研究证明;

(2)有多国、多校学习经历,或系在第二国学习经历的申请人或持有第三国大学学历学位证书的学生,务必提交学习期间的完整学习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以及留学期间护照上学习所在国的所有学习经历的完整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在留学政务服务大厅点击左下角的参考阅读材料和样例例页面左上角的图片上传申请材料时,系统页面上会有合格样例和不合格样例的形式和内容,请参在申请时点击样例例页面下方的图片上传相应文件。

(一)境内(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资质认证机构的合法性进行的学历学位认证;

(1)为国(国)外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所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具有学位效用的高等教育文凭的真实性进行的鉴定和学历学位认证;

(四)为通过认证评估的国(以上级别院校所颁发的)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颁发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一)在外国大学或其他认可的高等教育机构学习所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高等教育文凭;

(二)在中国境内及国内其他国家认可或合法设立(办学)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以及通过中外合作办学)获得的学历证书或其他所获相应国(国家或地区承认的中外合作办学)外学历认可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高等教育资格证书和高等教育文凭;

(1)在台湾地区的高等教育机构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学习所获的学历学位证书和高等教育文凭。

(2)在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高等教育机构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学习所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高等教育文凭;

(五)在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学习所获学士以上(或同等学历学士)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和研究生毕业证书或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毕业证书等学历文凭证明文件。

(一)通过外语培训或攻读其他专业外语教育机构学习外语专业课程所获得的毕(结)业证书;

(四)国外学历证明及在国(境)获得的国外高等教育文凭、荣誉称号和无相应学习或研究经历的荣誉学位证书等证明文件;

(五)违法或违规取得所属国认可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高等教育文凭,以及不被所属国认可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高等教育文凭;